設備 | 抽檢比例 |
主機 |
1.實際安裝數量在5臺以下者,全部檢驗; 2.實際安裝數量在6~10臺者,抽驗5臺; 3.實際安裝數量超過10臺者,按實際安裝數量30%~50%的比例抽驗、但抽驗總數不應少于5臺; |
探測器、手動報警按鈕 |
1.實際安裝數量在100只以下者,抽驗20只(每個回路都智慧消防產品 智慧消防應抽驗); 2.實際安裝數量超過100只,每個回路按實際安裝數量10%~20%的比例抽驗,但抽驗總數不應少于20只; |
消火栓 | 1.室內消火栓按樓層(防火分區)總數不少于20%抽檢,且不少于5層,總數少于5層全檢,抽檢樓層(防火分區)室內消火栓系統設置全檢、消火栓箱檢查點不少于3處、且應覆蓋所有供水分區及豎管,少于3處的全檢,水壓檢查點不少于1處。 |
防火門、防火卷簾 | 5樘以下的應全部檢驗,超過5樘的應按實際安裝數量20%的比例抽驗,但抽驗總數不應小于5樘,并抽驗聯動控制功能。防火門10%且不少10樘。 |
防煙排煙風機 | 防煙排煙風機應全部檢驗,通風空調和防排煙設備的閥門,應按實際安裝數量10%~20%的比例抽驗,并抽驗聯動功能 |
消防應急廣播設備 | 應按每層安裝數量的10%~20%的比例進行下列功能檢驗,且不少于一只。 |
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| 火災應智慧消防產品 智慧消防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燈應按樓層總數不少于20%抽檢,不得少于10處,總數少于10處全檢。 |
噴淋系統 |
1.末端試水裝置全檢2.噴頭按設計數量的10%抽檢,且不得少于40處,少于40處全檢。 |
序號 | 項目名稱 | 抽樣比例及數量 |
1 | 布線 | 每樓層抽檢一處。 |
2 | 火災探測器 | 抽檢10%,但不少于10只,少于10只全部檢測(不同類型的探測器分別按此比例抽檢)。 |
3 |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 | 抽檢10%,但不少于10只,少于10只全部檢測。 |
4 | 火災報警控制器 | 抽檢50%,但不少于5臺,少于5臺全部檢測。 |
5 | 火災顯示盤 | 抽檢50%,但不少于5臺,少于5臺全部檢測。 |
6 | 非消防電源切斷 | 抽檢50%,但不少于5層,少于5層全部檢測。 |
7 | 消防設備應急電源 | 抽檢50%,但不少于5臺,少于5臺全部檢測。 |
8 | 火災警報裝置 | 抽檢20%,但不少于5個,少于5個全部檢測。 |
9 | 消火栓箱 | 抽檢10%,但不少于10個,少于10個全部檢測。 |
10 | 消火栓按鈕 | 抽檢10%,但不少于10個,少于10個全部檢測。 |
11 |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報警閥組 | 抽檢50%,但不少于5個,少于5個全部檢測。 |
12 | 水流報警裝置(水流指示器、壓力開關)、末端試水裝置、試水閥 | 抽檢30%,但不少于5個,少于5個全部檢測。 |
13 | 噴頭 | 抽檢10%,但不少于10個,少于10個全部檢測。 |
14 | 滅火劑貯存容器 | 抽檢20%,但不少于10個,少于10個全部檢測。 |
15 | 送風口 | 每防火分區抽檢一個。 |
16 | 防排煙風機 | 抽檢50%,但不少于5臺,少于5臺全部檢測。 |
17 | 排煙口、排煙防火閥、電動排煙窗 | 每防火分區抽檢一個。 |
18 | 防火閥 | 抽檢20%,但不少于5個,少于5個全部檢測。 |
19 | 防火卷簾門、防火門、擋煙垂壁 | 抽檢50%,但不少于5樘,少于5樘全部檢測。 |
20 | 消防應急照明、疏散指示標志 | 抽檢20%,但不少于10只,少于5只全部檢測。 |
21 | 火災應急廣播 | 每樓層抽檢一個。 |
序號 | 項目名稱 | 抽樣比例及數量 |
22 | 消防專用電話、消防電話塞孔 | 抽檢10%,但不少于10只,少于10只全部檢測。 |
23 | 滅火器 | 抽檢20%,但不少于5具,少于5具全部檢測。 |
24 | 泡沫產生器 | 抽檢30%,但不少于10個,少于10個全部檢測。 |
25 | 管道 | 每樓層抽檢一處。 |
26 | 防火涂料 | 同類構件數抽查30%,且不應少于10件。 |